合并页合并页1上海城市管理执法调查 取证规则(试行)第1章总则第一条是规范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 “城市管理执法”)调查 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管理条例》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细则办法》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第二条本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必须执行行政处罚和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执法调查 取证是指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履行对公民,法人的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人员或其他涉及城市违法行为的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活动。第四条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有关证据。第二章证据类型和基本要求第五条与事实有关的客观事实材料,以合法方式收集,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证据具有以下形式:(一)文件证据;(二)实物证据;(三)视听材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的证词;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八)询问笔录,现场笔录;(九)其他可作为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据的材料。
第六条应收集原始文件证据。原件,正本和副本均属于原始文件证据。如果真的很难收集原件,则可以收集已根据原件进行检查的副本,照片和摘录。收集报表,图纸上海侦查取证,会计帐簿,专业技术数据,科学技术文件等文件时,如果需要说明,则应附有说明材料。第七条原始材料应当收集作为实物证据。如果确实很难收集原件,则可以收集已根据原件或其他证据(例如证明实物证据的照片和视频)进行检查的副本;如果原稿类型很多,则可能会收集其中的一部分。第八条音像资料应当收集有关资料的原载体;如果真的很难收集原始承运人,则可以收集副本;并注明生产方法,生产时间,生产者和认证对象;音频材料应随附声音内容抄本。视听材料包括录音材料和视频记录材料。第九条电子数据应在原始存储介质上收集。确实很难收集原始存储介质。可以提取电子数据。但是,应在笔录中注明原始存储介质无法被占用的原因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调查 取证规则(试用)1. doc 9页,原始存储介质的存储位置或电子数据的来源,并应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价值。如果无法提取电子数据,可以通过印刷,照相或录像的方式确定有关证据,并在笔录中说明原因。电子数据是在案件发生期间形成的数据,并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和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朋友时刻,邮筒,Netdisk和其他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 SMS,e邮件,即时消息,网络应用程序服务的通信信息(例如通信组);(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和其他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和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和其他电子文档。
第十条证人的证词应注明日期,注明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其他基本信息和标志。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的副本。第十一条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委托人和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部门的有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方法,鉴定部门的说明和鉴定鉴定的资格。鉴定人,鉴定人签名和鉴定部门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评估意见应解释分析过程。第十二条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应当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并由城管执法人员和有关方面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无法签字的,应当说明理由。如果现场还有其他人,他们可以签名并见证。第三章取证与出示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应当真实,客观,与案件事实有关,并应当依法取得。违反法律禁止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十四条除简易程序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的人数不得少于两名。执法检查必须首先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书,并应当告知执法内容,依据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上海离婚取证公司,以作出陈述,抗辩和救济权。第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退出。